第(3/3)页 从宋瑞进城的那一刻,这一切都已经注定了。 你清高,你了不起,你坚持本心。 这都不重要。 只要让百姓知道,你与我们同流合污,你便是白,于世人眼里也是黑。 就算你现在拂袖而去,明天的传言也是我们一见如故,声气相投。 “郑天寿……” 宋瑞咬牙看着这斯文败类。 他还真是小瞧了世家子弟,有纨绔不堪,自然也有足智多谋的。 所以,这筷子,到底动还是不动? “宋老先生,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,不吃白不吃,不吃就浪费,您放心动筷子吧。” 陈胜笑道,拿起筷子,闻着香味,准确无误地将菜夹进碗里,主打一个你敢请,我就敢下筷子。 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……” 宋瑞念叨着诗词,旋即大笑道:“好诗,好诗,恁说得对,俺吃!” 情况再坏,也坏不到哪里去。 但这一桌子菜,不应该被浪费。 饭要吃,案子也要办。 甭管有多难,俺你们斗到底! 想到这里,宋瑞便动起了筷子,吃得那叫一个香。 “锄禾日当午……想不到陈少侠在作诗方面还有一手,倒是让我等开了眼界啊。” 郑天寿目光紧锁陈胜,心中有些恼火。 这粗鄙的武夫,怎得能做出如此一手好诗。 该死,就差一点,本官就能将宋瑞心气泄开,偏生这家伙作诗打断,让其重拾信心! “是嘛,我也觉得这首诗很好。” 陈胜毫不谦虚道。 废话,前世能上课本的诗,那个不是流芳百世? 而作诗者李绅,也在前世颇具争议。 有人说他是好官,有人说他是酷吏,更有甚者,说他虽写出这首悯农诗,但生活却无比奢侈,日啖鸡舌三百条,还只吃鸡舌头。 陈胜不知道李绅到底是什么人,是忠是奸,是清是贪。 他只知道,若是宋老登败在这群垃圾手里,那这老登就是下一个李绅! 第(3/3)页